資料保密

      買賣雙方於接手日前不可向非業務有關人士披露雙方任何資料。

接手日前之營運

賣家須於接手日前按照現有營運模式繼續經營業務。

接手日前債務與責任

賣家須向買家公開所有債務情況並以書面形式達成共識。如有任何債務,買家亦可於交易餘額託管期內向「普斯匯達」所託管之交易餘額中扣除有關款項。賣家願以個人名義承擔及支付一切債務(包括隱藏債務)。

牌照及法律事項

如有須要,賣家須協助買家轉讓其業務相關牌照,賣家保證為此業務的法定擁有者及願意透露和承擔此業務於接手日前之任何法律訴訟及責任(包括隱藏責任)。

完成交接手續後

賣家應提供培訓、股份轉讓及牌照轉讓事宜,而買家務必配合賣家,務求令交易可盡快完成;「普斯匯達」於完成交接培訓期、股份轉讓及相關牌照成功轉讓後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託管款項之餘額予賣家。

不可競爭協議

賣家不可於買家接手日起一年內唆使原有業務之僱員離職,及不可在買賣合同上約定的地區和業務,以僱主或僱員身份從事或經營約定的業務。